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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发布时间:2022-04-01来源:苏州市统计局点击:
苏州市统计局
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
2022年3月30日
2021年,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,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,扎实推进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工作,经济运行稳中加固、稳定向好,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,创新转型深入推进,改革开放激发活力,民生质量稳定提高,社会事业迈向更高水平,实现了“十四五”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开局。
一、综 合
初步核算,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718.3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.7%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9.7亿元,下降0.8%;第二产业增加值10872.8亿元,增长9.5%;第三产业增加值11655.8亿元,增长8.1%,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0.8:47.9:51.3。按常住人口计算,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.75万元,比上年增长8.1%。
产业质态优化提升。全市高技术制造业产值14062.2亿元,比上年增长11.9%,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4.0%。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3.0%,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35.3%,其中信息服务、电子商务服务、研发与设计服务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营业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0.7%、59.3%、36.4%和39.1%。数字赋能产业发展。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3300亿元。完成“智改数转”项目1.06万个。国家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有12家落户苏州。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智能制造业示范工厂3家、省级智能工厂13家,示范智能车间576个。新增全球“灯塔工厂”3家,累计达5家,占全国的1/6。纳米新材料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,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综合竞争力首次跻身全国第一。全国首个区块链发展先导区获批建设。苏州企业首获“中国质量奖”。
出台全省首部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—《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。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域“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”。全面推动“一网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,全市“不见面”政务服务事项比率超过90%。全年新设市场主体60.47万户,其中新设企业12.70万户,比上年增长17.8%。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74.07万户,其中企业82.97万户,比上年末增长7.8%。
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.1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1.75%。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.49%。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.41亿元,惠及企业16.5万户。我市荣获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。
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.1%。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.1%,衣着类上涨2.6%,居住类上涨1.9%,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.1%,交通和通信类上涨4.9%,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3.7%,医疗保健类上涨0.4%,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1.7%。
2021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以上年价格为100) |
|
类 别 |
指 数 |
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|
102.1 |
食品烟酒 |
101.1 |
#食 品 |
101.2 |
#粮 食 |
98.5 |
食用油 |
103.1 |
菜 |
108.0 |
畜肉类 |
86.6 |
水产品 |
113.7 |
蛋 类 |
111.4 |
干鲜瓜果 |
104.4 |
衣 着 |
102.6 |
居 住 |
101.9 |
#水、电、燃料 |
101.4 |
生活用品及服务 |
101.1 |
交通和通信 |
104.9 |
教育文化和娱乐 |
103.7 |
医疗保健 |
100.4 |
其他用品和服务 |
98.3 |